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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证券“催熟”注册制下欺诈发行第一股 重承揽轻质控顽疾难除

更新时间:2022-11-22 14:45点击:来源:作者:

东兴证券或“催熟”了注册制下欺诈发行第一股。

11月18日晚间,科创板两家上市公司泽达易盛、紫晶存储皆因欺诈发行、其他信披违规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两家公司沦为注册制下欺诈发行“并列第一股”。

根据现有法律法规,两家公司欺诈发行的严重程度皆有可能面临强制退市。那究竟谁会成为注册制下退市第一股?

从欺诈发行的严重程度看,泽达易盛可能比紫晶存储更早退市,因为其虚增收入、利润的绝对值、占总营收、利润总额的比值、持续时间都比紫晶存储严重。

泽达易盛IPO的保荐人、持续督导券商皆是东兴证券。东兴证券在泽达易盛欺诈发行案中至少存在过失、未勤勉尽责之处,至于是否会遭到暂停保荐资格等处罚,还要看其过错程度如何。

 

从客观数据上分析,泽达易盛财务造假、欺诈发行业绩占比较其他曾被暂停保荐资格的券商的标的要高。同时,泽达易盛财务造假持续时间跨度长达6年,不能排除东兴证券主观上协助“带病闯关”的可能。

相比审核制,注册制更加注重信披质量,也进一步压实了保荐人的“看门人”角色 。从这个角度讲,注册制下券商保荐失责,处罚应比审核制更严,尤其是在新《证券法》下对欺诈发行第一股的惩罚更具代表意义。

资料显示,东兴证券IPO保荐项目的过会率较低且佣金率高,存在“重承揽而轻内控”的顽疾,而这一顽疾是“踩雷”泽达易盛项目的深层次原因,可能导致公司保荐业务遭受较长一段时间的萧条。

以史为“鉴”:东兴证券该当何罪?

公告显示,泽达易盛IPO期间(报告期2016-2019年)累计虚增营收3.42亿元,占招股书披露总营收的55.25%;虚增利润合计1.87亿元,占招股书披露的利润总额的161.21%。

持续督导期间(2020年度、2021年度),泽达易盛累计虚增营收2.23亿元,占年报披露总营收的38.12%;累计虚增利润1.09亿元,占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74.66%。

无论是IPO申报期间,还是上市后的持续督导期,泽达易盛都出现了大规模的财务造假,IPO期间内还涉及欺诈发行。

2016-2021年,泽达易盛累计虚增营收5.65亿元,占披露营收总额的46.95%;累计虚增利润2.96亿元,占披露营业利润总额的81.54%。

如此大规模、长时间的财务造假,监管部门已经对泽达易盛及相关责任人开出严厉罚单。作为保荐人及持续督导券商的东兴证券,该遭何种处罚?

今年8月份,上交所已经对东兴证券泽达易盛项目的保代胡晓莉、陶晨亮给予监管警示,因二人在担任泽达易盛持续督导保荐人期间,未勤勉尽责,未能有效识别并督促公司披露违规理财事项,未能有效督导公司完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及持续督导意见不准确、不完整。

值得关注的是,8月份泽达易盛的财务造假、欺诈发行还没有被发现,对保代的处罚也是基于过失的处罚,即未勤勉尽责的处罚。

现在,泽达易盛的财务造假、欺诈发行、信披违规已经被查实,东兴证券的“过失罪”当然不能免,关键是看其是否是存在“故意罪”:一是东兴证券是否在明知泽达易盛存在财务造假、欺诈发行而助其“带病闯关”,二是东兴证券是否明知泽达易盛极有可能存在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放任后者违法犯罪。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67条第一款之规定,保荐机构向证监会、交易所提交的与保荐工作相关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证监会可以视情节轻重,暂停保荐业务资格3个月到36个月,情节特别严重的,撤销其保荐业务资格。

上述法条之中的关键词有二:一是“可以”,二是“情节轻重”。

“可以”与“应当”是我国立法体系中基础的一组法律词汇。“可以”表示:既可以为之,也可以不为之。在本案中就是东兴证券可以被暂停或撤销保荐资格,也可以不被暂停或撤销保荐资格,关键是看情节轻重。

一名投行人士称,可以从客观数据及主观过错两方面来分析保荐人的违法事项是否属于情节严重。

从数据上分析,我们复盘了历史上4次被暂停保荐资格的券商,其保荐标的财务造假、欺诈发行财务数据占比皆低于泽达易盛。

2013年,平安证券在保荐万福生科IPO的过程中,因未勤勉尽责导致出具的保荐书存在虚假记载,被证监会暂停保荐资格3个月。

证监会公告显示,万福生科IPO报告期内(2008-2010年)合计虚增营收4.64亿元,占招股书披露总营收的46.87%,低于泽达易盛IPO期间的55.25%;三年虚增利润1.13亿元,占招股书披露利润总额的88.28%,低于泽达易盛IPO期间的161.21%

2015年3月,安信证券被暂停保荐资格3个月,因持续督导项目华锐风电(已退市)财务造假,自己未勤勉尽责,持续督导制度未有效执行,提交的与保荐工作相关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公告显示,华锐风电虚增2011年度利润2.78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7.58%,远低于泽达易盛持续督导期间的77.86%。

2020年,广发证券被暂停保荐资格6个月,主要是在康美药业2014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项目、2015年公司债券项目、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2018年公司债券项目等项目中未勤勉尽责。

证监会调查发现,2016年年报、2017年年报、2018年半年报、2018年年报,康美药业合计虚增营收291.28亿元,占年报披露总营收的35.46%,低于泽达易盛六年总体造假比例46.95%;康美药业合计虚增利润41.01亿元,占当期营业利润总额的32.63%。

2022年,平安证券再次被暂停保荐资格三个月,原因是在保荐乐视网IPO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内控机制执行不到位、保荐书中的财务数据失真。

乐视网IPO报告期(2007-2010年)内,合计虚增营收2.49亿元,占招股书披露营收的4.95亿元的50.3%,略低于泽达易盛IPO期间的55.25%;乐视网合计虚增利润2.35亿元,占招股书披露营业利润的140%,低于泽达易盛IPO期间161.21%。

因此,从历史同行券商被罚数据上看,泽达易盛IPO期间财务造假、欺诈发行金额的占比之高,足以令东兴证券被暂停保荐资格。

当然,东兴证券是否会被暂停或撤销保荐资格,还有看起有无主观上的重大过错,即是否有“故意罪”。

有投资者质疑东兴证券主观上可能存在故意:泽达易盛财务造假持续六年、虚增业绩金额之高、占比之高,东兴证券是如何做到没有察觉?换言之,东兴证券主观上不太可能不会觉察到财务造假。

相比审核制,注册制更加注重信披质量,也进一步压实了保荐人的“看门人”角色 。从这个角度讲,东兴证券如果坐实“催熟”注册制下欺诈发行第一股,要比审核制下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重承揽而轻质控

事实上,东兴证券“踩雷”注册制下欺诈发行第一股,并非偶然之事。

近些年,东兴证券保荐的项目,撤否率较高。深层次原因是公司“重承揽而轻质控”,同时内控也较为薄弱。

wind显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20日,东兴证券该期间内在审IPO项目合计46家(以证监会或交易所受理为标准,根据wind数据统计),数量在所有券商中排前二十名,可见比较注重承揽;撤回或被否的数量有15家,撤否率高达32.6%,在排队数量前二十的券商中最高,可见公司质控一般。

在15家撤否的企业中,江苏凤凰画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月31日被抽中现场检查,2月18日便撤回了申请,一撤了之。

2021年6月撤回申请的武汉亿童文教股份有限公司,和东兴证券在回复北交所问询中,存在着收入确认依据披露不充分、持续经营能力依据披露不充分、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性依据披露不充分等信披质量问题。

2021年12月被否的江苏扬瑞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被否原因与其2019年7月被否原因基本一致。东兴证券没有解决保荐项目的IPO实质障碍,项目组是如何对项目进行尽调核查,内核质控部门又是如何把关?可见公司投行部门从业务组到质控组再到公司层面的合规风控部门,都存在一定的薄弱之处,投行内控三道防线“形同虚设”。

由此可知,泽达易盛项目出现欺诈发行、财务造假,对东兴证券而言不单是偶然事件,也是其长期不注重质控、内控的必然结果。从这个角度分析,东兴证券不是“踩雷”泽达易盛,而可能是因不注重质控“催熟”了注册制下欺诈发行第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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