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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环科技仍陷行业性亏损却申请科创板?创始人孙元浩采访称“服务客户2000家”,与招股书披露不一致 中金公司信息披露是否真实?

更新时间:2022-06-07 13:51点击:来源:作者:

图片来源:金山海报·创可贴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星环科技”)公司围绕数据的集成、存储、治理、建模、分析、挖掘和流通等数据全生命周期提供基础软件及服务。星环科技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021万股,合计募集19.61亿元。其中,大数据与云基础平台建设项目投入8.98亿元、分布式关系型数据库建设项目7.09亿元、数据开发与智能分析工具软件研发项目3.53亿元。

图片来源:星环科技招股书(上会稿)

    星环科技此次保荐机构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王帅,陈博。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会计师徐晋波,能计伟。保荐机构为九富公关顾问(上海)有限公司。

图片来源:上交所·项目动态

    星环科技招股书(上会稿)显示,“近年来,大数据等新兴技术的应用速度发展较快,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累计有超过 1,000 家终端用户,分布在金融、政府、能源、交通、制造等众多国民经济支柱领域,具备广泛的客户基础。其中,在金融领域公司已经取得一定市场份额,国内多家银行、券商、基金等金融机构已采购公司产品及服务,且助力多个客户实现了分析场景中部分关键系统的国产替代”

    可以看出星环科技在金融领域取得一定市场份额,涉及到金融的产品包括“大数据基础平台TDH”,可支撑金融风控与营销“图数据库StellarDB”,可分析金融风险传播等;“大数据云平台TDC”可提供多租户式云上大数据服务;“数据平台Sophon Base”使用场景为金融反欺诈;“决策平台FIDE”可应用于金融风控。

    另外,星环科技于官网主推其“金融风控数智化转型解决方案Pierce”。据白皮书,Pierce主打金融风控应用解决方案的产品及服务条线,为金融行业客户提供端到端风控服务。应用场景为集团风险事件(集团关联企业全信贷风控)、小微企业风险(信贷风控和内部评级体系)、资金交易(资金流向监控和交易风险预警专家规则体系)。

图片来源:星环科技官网

    富凯IPO财经通过星环科技业务类对比发现类AI独角兽第四范式业务和星环科技有多业务重叠。星环科技于金融方面的用户主要由监管机构和交易所、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和保险公司组成。第四范式同样业务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和保险公司。

    第四范式提供以平台为中心的人工智能解决方案,并运用核心技术开发了端到端的企业级人工智能产品,致力于解决企业智能化转型中面临的效率、成本、价值问题,提升企业的决策水平。富凯IPO财经了解到,港交所2月23日披露,AI独角兽第四范式向港交所主板递交上市申请,高盛、中金公司为其联席保荐人。这是第四范式第二次递表港交所。上一次在2021年8月13日,由于6个月之内未能通过聆讯,今年2月14日,第四范式的IPO申请状态已转为“失效”。按照港交所上市规则,若公司在失效后的三个月内,递交最新财务数据就可以延续审核状态。

图片篇来源:港交所·项目动态

    第四范式港股招股书显示,2018年至2020年,第四范式的营收分别为:1.278亿元、4.595亿元以及 9.422亿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的九个月里,公司营收13.447亿元,超过2020年全年营收,相较于去年同期的5.739亿元,增长了134.3%。第四范式仍处在亏损中,2018年、2019年及2020年以及截至2021年9月30日,第四范式分别产生亏损净额人民币3.724亿元、7.182亿元、7.502亿元及14.776亿元,累计亏损达33亿元。

    来看一下星环科技经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304.17万元、-20,122.27万元、-19,095.23万元、-23,839.81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1,398.42万元、17,740.67万元、24,872.67万元、35,200.22万元。星环科技招股书(上会稿)显示,经营性净现金流持续为负,主要系公司尚处于快速成长期,研发及销售投入较大,导致公司支付的工资薪酬及相关费用持续增长,同时公司销售环节对客户存在一定的信用期,从而导致经营活动流入的现金未能覆盖流出的现金。同时公司呈现持续亏损的状态。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为41,617.34万元。

    星环招股书(上会稿)披露案例,应用案例:某银行基于 Sophon 的反欺诈系统随着银行业务量和业务种类的快速膨胀、实时性要求愈发的高、多种业务以及信息的融合越加丰富,银行信息系统也愈加需要智能化和体系化。以某银行为代表的智能反欺诈实例中,该银行采用 Sophon 机器学习平台进行数据分析处理、模型开发及模型评估和测试,搭建了毫秒级实时响应、自动化模型迭代、智能化模型应用为一体的反欺诈机器学习智能识别模型。其中,使用 Sophon KG 对多种业务系统来源风险源数据(例如结构化的交易数据和非结构化的文本数据)进行融合,以及交互式的业务洞察,充分使用图计算进行复杂关联关系查询,探查可能的未覆盖风险;使用 Sophon Base 的大数据对接能力和 200 余种内置分布式机器学习算子,通过有监督、半监督和无监督的分布式算法对存量业务数据进行回溯性分析、根因分析和预测性分析,同时结合数据探索以及知识图谱提供的风险线索,灵活使用代码建模和拖拉拽式低代码建模模块,快速搭建风险量化模型并加以调优、验证和模型监测;通过 FIDE 将机器学习模型打包发布成API 接口调用服务,为风控业务提供实时决策服务,对潜在的欺诈客户进行实时拦截,从而降低银行的资金风险,同时满足了金融风控业务的高召回、低延时、高并发需求。基于Sophon 机器学习平台开发的反欺诈机器学习模型提升了银行关键业务场景的反欺诈监测、识别和处理的能力。

    星环招股书(上会稿)披露案例,应用案例:某银行小微金融智能风控解决方案小微金融智能风控为当前银行的战略方向之一,相对于个人客户或中大型法人客户,小微企业信息缺失严重且生命周期短,行业缺少有效的风险评价标准;且小微企业风险经常与其法人风险、供应链风险、行业风险形成复杂关联,针对小微企业风险的精确动态量化和违约概率预测较为困难。公司从小微企业和与其相关的舆情事件角度出发,通过风险事件库、企业关联关系、专家规则制定、模型算法等方式,构造十余种关系类别,为某银行构建了风险事件关系图谱,实现基于企业间关联关系的风险事件传导分析和风险影响预测。公司搭配销售了分布式图数据库 StellarDB 产品,在进行图补全和计算时具有较好处理性能,能够融合更多维的企业和事件风险决策、计算和推理。在系统上线后,针对缺失有效风险信号的客户进行风险提前感知预测,辅助客户经理和风险经理进行定向风险排查,有效对可能还款能力变弱的客户进行风险问题预测提示。

    第四范式应用案例

图片来源:第四范式官网

    最后分享两个例子,是否有相似处。

    其中一个是硬实时交易反欺诈。这个案例主要体现了性能优势,笔均处理时长只有6毫秒,然后TP99可以控制到20毫秒内。另一方面,从风控能力上看,特征维度比传统风控要大很多,且使用了模型加规则的双引擎。我们之所以能在双引擎上实现高性能,主要得益于我们的内存时序数据库,这也是内部的重要模块。

 图片来源:第四范式官网

    另一个例子是某全国股份制银行的全渠道反欺诈系统项目,其中涉及规则500+,实时计算指标2000+。在业务效果上,系统每月帮助行方发现拦截高危风险近1万笔。左侧是接入某股份制银行之后的架构。

    创始人孙元浩采访称“服务客户1800-2000家”招股书披露服务超1000家与招股书披露不一致 中金公司信息披露是否真实?

    创始人孙元浩2020年在接受媒体“周到上海”采访函时表示“市场规模来看我们现在覆盖了从金融,能源,政府交通,制造,教育,医疗这些行业大概有近20个行业。同时我们现在大概有个1800近2000个客户在使我们的产品。目前公司在全国有八个城市设立了分公司或者子公司。但是招股书却称,“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累计有超过 1,000 家终端用户”;。创始人孙元浩称1800-2000家客户是在夸大宣传诱导市场还是中金公司及保荐人王帅,陈博底稿工作存在疏漏导致创始人孙元浩和招股书披露存数千家客户差异化?信息披露是否真实?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在发行保荐书和上市保荐书中,保荐机构应当就下列事项做出承诺: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本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在实施证券发行注册制的板块,前款规定的上市保荐书承诺事项由证券交易所具体规定。

    《保荐业务规则》第三章第二十条规定,保荐机构尽职调查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自律规则等要求,对发行人进行全面调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并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已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且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在尽职调查工作底稿等文件中详细记录所执行的尽职调查范围、步骤和内容。

参考资料来源:

1、企查查信息查询支持

2、上交所官网

3、第四范式官网网

4、星环科技官网

5、星环科技(上会稿)

6、星环科技(问询反馈)

7、腾讯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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