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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格新材创始人陈新华与安徽弘昌渊源深究,TCL中环透过河南鑫摩搭建合作桥梁分析

更新时间:2024-03-21 13:26点击:来源:作者:

图片来源:通义万向  

    江苏米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米格新材”),主要生产功能性碳基材料及系列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2年10月,米格新材顺利完成股份制改革,2023年6月,公司正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历经半年多的严格审查,终于在2024年1月26日举行的上市委会议上获得审议通过。

    米格新材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代表人杜存兵,马伟力。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会计师田华,姜波。

图片来源:深交所·创业板项目动态

安徽弘昌与米格新材核心技术交织面面观

交易所严格审查核心技术关联性及与知识产权风险

    米格新材第二轮审核问询显示,交易所聚焦于企业核心技术、人员背景以及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究。主要关切点在于,米格新材的部分核心技术人员来自安徽弘昌,交易所要求米格新材详细阐述其核心技术、相关人员以及知识产权等方面,是否与安徽弘昌存在交叉重叠,并进一步对比分析双方在核心技术、产品结构、类别、质量性能参数等方面的异同,以及是否存在侵犯安徽弘昌知识产权的风险和潜在纠纷。

图片来源:米格新材二轮反馈回复

    此外,交易所还特别针对米格新材实控人陈新华在安徽弘昌任职期间设立湖南乐橙一事提出询问,要求核实是否存在违反竞业禁止约定或相关法律风险。对此,米格新材回应称,陈新华在设立湖南乐橙过程中并无竞业禁止约定,也不存在法律风险。

图片来源:米格新材二轮反馈回复

    交易所之所以对此展开细致追问,缘由在于陈新华与安徽弘昌的关系错综复杂。资料显示,陈新华不仅是安徽弘昌的前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更是该公司的发起人之一。目前,安徽弘昌与米格新材在光伏热场隔热材料领域并驾齐驱,前者处于上市辅导阶段,后者则已提交上市申请并历经两轮审核问询。

    根据米格新材的问询函回复显示,陈新华在2015年5月至2018年6月期间担任安徽弘昌经理并持有该公司部分股权,离职后转让了所有股权。安徽弘昌及其实控人肖伯文已出具书面《确认函》,明确表示陈新华在职期间及离职后均未签订竞业禁止协议或含有类似条款的文件,不存在任何竞业禁止争议或纠纷,同时与安徽弘昌其他股东间不存在股权争议、债权债务纠纷。

图片来源:米格新材二轮反馈回复

    解码君通过企查查梳理显示,陈新华与安徽弘昌的关系远不止曾经的任职经历和持股那么简单。企查查显示,安徽弘昌于2014年12月30日成立,发起人股东包括现实际控制人肖伯文以及陈新华、袁志伟和可能与其存在亲属关系的肖建军等人。其中,陈新华和袁志伟两人共计持股33%,并且两者之间存有亲属关系。这一系列揭示出,安徽弘昌实际上是由肖伯文与陈新华共同创立的实体,而他们之间的合作网络与股权关系,对于理解两家公司在技术、人员流动及法律合规性上的交织状况具有重要意义。

图片来源:企查查

图片来源:企查查

图片来源:米格新材招股书(上会稿)

从安徽弘昌到米格新材

陈新华技术研发成就下的隐形成果

产品线高度相似

    2017年,陈新华在安徽弘昌的工作阶段取得了重大突破,带领团队成功研发出黏胶基热场隔热碳材料的低成本制备技术与工艺流程,这项成果不仅大大提升了国产同类产品的性价比,还一举打破了长期以来依赖进口的局面。

    在2018年,正当陈新华所引领的黏胶基热场隔热碳材料事业如日中天之际,陈新华却突然宣布离职并转让安徽弘昌的全部股份,这一举动背后的深层原因至今尚未对外界揭晓,给业界留下了一段耐人寻味的空白。

    时至今日,虽然国内尚无主营业务聚焦光伏热场系统隔热材料的上市公司,但两大行业巨擘——米格新材与安徽弘昌的表现格外引人关注。前者已递交IPO申请,后者正处于上市辅导阶段,两家公司在2021年的营业收入旗鼓相当,分别达到4.39亿和4.40亿人民币,稳居细分市场领先地位。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米格新材与安徽弘昌的产品线高度相似,而在光伏热场系统中至关重要的石墨软毡市场上,米格新材于2022年斩获了19.25%的占有率,携手安徽弘昌几乎瓜分了石墨毡行业的半壁江山。令人惊叹的是,这两家具有如此影响力的企业背后,都有着一个共同的名字——创始人陈新华。

河南鑫摩纽带作用显现

TCL中环选择通过中间商与米格新材合作始末

    米格新材二轮问询显示,河南鑫摩商贸有限公司之间的业务关系及其与TCL中环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作背景。核心问题直指为何TCL中环在2019年河南鑫摩刚刚成立之际,便将其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并通过该公司采购热场隔热材料,而非直接与生产商米格新材交易。

图片来源:米格新材二轮反馈回复

    针对深交所的问询,米格新材作出回应称,与河南鑫摩在初期有过一段深度合作磨合期,其间,米格新材提供的产品经检测质量接近进口产品水平,在河南鑫摩终端客户TCL中环的实际应用中得到了良好的使用反馈,完全满足了TCL中环的生产需求标准。

图片来源:米格新材二轮反馈回复

    尽管米格新材的产品品质获得了高度认可,但在供应链环节中,仍需通过河南鑫摩进行销售,对于其中是否存在利润差额及具体数额,目前尚无明确信息对外披露。

    米格新材二轮问询反馈显示,鉴于热场隔热材料对晶硅产品质量具有重大影响,下游晶硅制造企业通常在选定供应商后,除非遇到产品质量问题或无法按时供货等特殊情况,否则一般不会轻易更换。河南鑫摩与其终端客户TCL中环之间保持了稳固的合作关系,对热场隔热碳材料有着持续、稳定的大规模需求。

图片来源:米格新材二轮反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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