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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强联IPO:毛利率走“下坡路”,现金流“失血”严重

更新时间:2020-03-17 11:18点击:来源:富凯IPO财经作者:宋旭光

作者|宋旭光/微信公众号:富凯IPO财经(ipofinance)
 

本文系富凯IPO财经解读公司第22期,本期关注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强联”)。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3日,新强联主要从事大型回转支承和工业锻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风电主轴轴承、偏航轴承、变桨轴承,盾构机轴承及关键零部件,海工装备起重机回转支承和锻件等。产品主要应用于风力发电机组、盾构机、海工装备等领域。 

图片来源:招股书

 

现金流“失血”严重

 

财务数据显示,2016年至2018年,新强联分别实现营收3.55亿元、3.70亿元、4.57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是4274.59万元、4085.76万元、5697.58万元。但是,账面利润并未能给该公司带来相应的资金流入,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97.78 万元、3271.77万元和 2352.47万元,与同期净利润均相差很大。导致现金流表现较差的原因在于应收账款高企。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各期末新强联应收账款分别为2.22亿、2.22亿、2.78亿和3.81亿元,占同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6.17%、43.90%、50.01%和61.05%。据了解,新强联应收账款规模较高主要系下游风电整机等行业应收账款周转较慢,客户付款期较长所致;新强联方面表示,如果客户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有不能及时收回应收款帐的风险,进而影响业绩表现。

新强联也曾坦言,公司存在经营性现金流量不足等风险。

虽然公司客户主要为大型装备制造企业,公司应收账款回款信用风险较小,但由于公司下游风电整机等行业回款相对较慢,同时,公司与下游客户的结算以票据为主,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或低于净利润的情况。虽然公司通过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和催收及多种融资方式组合使用,公司流动资金状况良好,但未来如果公司不能有效对营运资金收付进行严格的预算和管控,将可能导致经营性现金流量不足并引发筹资费用上升的风险。

 

毛利率走“下坡路”,未来可持续盈利能力存疑

 

在应收账款一路走高的同时,新强联毛利率却一路下滑。2016年至2019年6月末,新强联综合毛利率由32.55%下降至27.55%,主营业务毛利率更由32.67%下滑至27.33%;虽然公司其他业务毛利率由26.97%上涨至39.48%,但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贡献率均在96%以上,对综合毛利润起决定性作用,因此其下滑的负面影响仍不容忽视。可比公司南方轴承2016至2018年综合利润率分别为37.84%、41.53%和34.59%,明显高于新强联同期水平。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新强联曾表示公司毛利率下降主要系毛利率较高的风电类和海工装备类产品收入占比和毛利率下降所致,然而风电类产品恰为新强联收入的主要来源。

数据显示,报告期内风电类产品收入保持在5成左右,锻件产品收入虽然增长迅猛,从起初的16.94%增长至期末的31.31%,但距风电类产品收入仍有近20%的差距,短期内难以代替其收入主力的地位,而海工装备类等其他产品收入占比则均不足10%。

 

客户和供应商均高度集中

 

报告期内,新强联由前五大客户产生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4568.71万元、28075.04万元、30349.16万元、21331.19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69.11%、75.75%、66.39%、77.3%,公司每年至少有六成收入是来自前五大客户。

对此,新强联表示,虽然公司与主要客户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且其为公司带来持续的订单,但一旦个别客户经营出现问题,或者公司对其服务出现问题,影响到双方的合作,则会给公司经营带来较大不利影响。同时,新强联收入的区域集中性也较高。

报告期内,新强联在华中地区产生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8099.7万元、21204.26万元、25262.33万元、13962.99万元,分别占当期主营业收入的51.98%、58.62%、56.95%、51.56%。销售区域的集中度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市场占有率和销售收入的进一步提升,一旦华中地区市场竞争加剧或投资量大幅下滑,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违规生产、企业负责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值得注意的是,在申报期间,新强联的公司负责人因为违规生产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在公司最近更新的招股书中并未对该事件进行披露及作出说明。

河南省人民政府官网显示,2019年10月24日,从洛阳市污染防治攻坚办获悉,洛阳市从严从重查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近日有5家企业被查封,9家企业负责人被拘留,其中,新强联因违反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违规生产,公安机关对企业相关负责人依法行政拘留。

图片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网站-地方频道

 

对于申请IPO期间企业负责人被行政拘留,有律师对富凯IPO财经表示,企业负责人被行政拘留需对外披露,隐报会这对企业IPO的负面影响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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