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12-13 14:30点击:来源:富凯IPO财经作者:宋旭光
从本周二开始,东旭光电复牌就开启了连续跌停模式,在经过连续3个交易日跌停之后,股价从停牌前的4.8元下跌到今早最低时的3.15元才刹住车,36万户投资者损失惨重。富凯IPO财经获悉,目前已经有投资者向证监会举报,认为东旭光电在此前的信息披露中存在多项违规。
罪名一:虚假陈述
举报的投资者傅先生(化名)向富凯IPO财经讲述到,2019年9月25日,有投资者在交易所互动易平台,对东旭光电提问:“今年11月15日22亿16东旭光电MTN001A行权回售,请问公司是否已准备好偿债资金?资金来源是自有资金还是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新还旧?”
对此,东旭光电明确回复:“您好,关于即将到期债券兑付,公司已经准备好兑付资金,感谢关注!”
然而事实却是,东旭光电在2019年11月19日发布了《关于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回售付息未能如期兑付的提示性公告》,因此东旭光电在此前互动易平台上的回复,属于明显的虚假披露,涉嫌严重信息披露误导。
不仅如此,东旭光电在2017年01月26日公告《关于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2017年01月26日,财务公司保障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在公司支取存款时,财务公司根据公司账户余额情况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此外,“河北辖区上市公司2019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活动中,财务总监冯秋菊也于2019年5月15日明确告之投资者“东旭光电在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存取自由,可随时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进行使用”。
但从目前的现实情况来看,而现在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87.78亿却不能支取,该事项涉及虚假陈述。
罪名二:中介机构失职
东旭光电连续多年一直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审计机构,该事务所过去三年中四次被处罚,分别是由于审计底稿严重缺失、审计不准确、财务造假、年报审计违规,并且由于财务造假,被财政部责令关闭衡水分所。
签字会计师齐正华,在2014年07月01日因宝硕股份造假被证监会行政处罚。
在东旭光电案中,会计师对公司持有40%的财务公司,仅以单方核对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往来余额,并未、对财务公司的实际存款进行必要的查核。
罪名三:资产完整和机构独立缺失
东旭光电管理层受控于大股东,变相占用公司资金,侵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权益。
东旭光电子公司东旭建设2018年3月以1.4亿元价格收购中诚国建有限公司,2019年4月平价转让。公司回复交易所的问询函为、”是为战略发展的需求,通过收购一些高质量的外部公司,以快速提高自身实力,进入一些需要高资质项目领域。”
而实际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显示中诚国建成立于2017年6月14日,并非在回复中所说的“中诚国建成立于2016年7月“,东旭光电虚构标的公司的存续期,为了粉饰交易金额合理性。
更何况,在2018年3月收购期间,中诚国建仅有一项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而东旭建设22项资质,不存在公司所说的收购高质量公司。
此外,但就本此东旭光电计划收购东旭集团的专利资产,投资者也同样满腹狐疑,投资者对富凯IPO财经表示:“上市公司每年投入大量的研发团队,支付的研发费仅2018年就高达5.7亿元,而现在却说研发成果却由东旭集团进行申请,反过来还要上市公司增发向东旭集团购买专利,这说得通吗?更何况,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度人均公开声明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东旭光电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也就不存在东旭集团去投入与公司同业的研发,何来的专利再卖给公司。”
针对投资者举报东旭光电各项违规的相关进展,富凯IPO财经也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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