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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特科技董事长等多名高管履历疑似虚假披露 购销数据存多处疑点 供应商优迅科技现场督导问题多项和联特科技关联

更新时间:2022-03-09 09:54点击:来源:作者:

制图:富凯IPO财经  来源:WPS·金山海报·创可贴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特科技”)主营光通信收发模块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将于3月10日在创业板首发上会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802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本次募集59,992万元用于高速光模块及5G通信光模块建设项目、联特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富凯IPO财经了解到,联特科技产品以海外销售为主,产品主要销往美国、欧洲等国家和地区,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出口销售收入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4.83%、92.34%和80.49%和90.27%。

来源:联特科技(上会稿)制图:富凯IPO财经

联特科技张健董事长、董事兼副总经理、马来西亚联特总经理三位高管提前6年和3年任职未成立公司履历不实 海通证券疑似虚假信息披露

    富凯IPO财经研究联特科技招股书(上会稿)发现,联特科技董事长张健、董事兼副总经理杨现文、林雪枫马来西亚联特总经理分别于1998年3月和2001年7月分别入职同一家企业“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未有曾用名。富凯IPO财经比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企查查惊奇的发现董事长张健、董事兼副总经理杨现文、林雪枫马来西亚联特总经理入职当年“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尚未成立。

    联特科技招股书(上会稿)第1-1-53页显示,“张健,男1974年8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大学工商管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96年7月至1998年3月任职于武汉高技术创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3月至2011年8月任职于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2011年10月至2020年9月,先后任联特有限执行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联特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

    联特科技招股书(上会稿)第1-1-54页显示“杨现文,男,1978年1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光学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1年7月至2011年1月任职于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2011年10月至2020年9月,先后任联特有限监事、副总经理、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联特科技董事兼副总经理。”

来源:联特科技(上会稿)制图:富凯IPO财经

    联特科技招股书(上会稿)第1-1-81页显示“林雪枫,男,1979年1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光学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1年7月至2012年6月,任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12年6月至2015年3月,任光迅科技项目经理;2015年4月至2017年6月,任蓝波光通讯研发部经理;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产品线经理;2021年12月起任马来西亚联特总经理。

来源:联特科技(上会稿)制图:富凯IPO财经

    富凯IPO财经对比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企查查显示,“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企业法人“徐勇”注册资本15456.8万元。按照海通证券披露联特科技招股书(上会稿)披露高管任职履历显示“联特科技董事长张健1998年3月入职、董事兼副总经理杨现文、林雪枫马来西亚联特总经理2001年7月入职职”对应入职时间和“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成立时间惊奇发现联特科技董事长张健提前6年入职、董事兼副总经理杨现文、林雪枫马来西亚联特总经理提前3年共同入职尚未成立“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三位高管任职履历是否真实,海通证券及保荐人是否虚假信息披露?

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富凯IPO财经 

来源:企查查  制图:富凯IPO财经

    《保荐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协助发行人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达到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提交发行人申请文件前,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复核并确保申请材料符合监管要求。

联特科技和优迅科技同年度购销合同金额相差千万元 海通证券和国泰君安证券保荐人在同合同、同年度收入为何差距如此大,海通证券和国泰君安证券谁在在美化财务数据?

    富凯IPO财经了解到,大连优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优迅科技”)主营业务为光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应用于光通信 和光传感两大行业。将于3月10日在科创板首发上会,此次IPO拟募集56,000 万元用于5G 光电子器件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富凯IPO财经了解到辽宁优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优迅”)为优迅科技100%控股企业。

 

来源:企查查 制图:富凯IPO财经

    巧合的是联特科技和辽宁优迅控股公司优迅科技同一天分别在创业板和科创板首发上会,双方互为报告期内大客户和主要供应商。联特科技招股书(上会稿)第1-1-196页显示,联特科技报告期内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光器件、光芯片、集成电路芯片、印 制电路板、结构件以及部分生产所需低值易耗品和包装材料等。富凯IPO财经财经发现联特科报告期内2021年1-6月、2020年、2019年辽宁优选稳居第二大供应商位置。三年分别向辽宁优迅采购877.59万元,占比5.19%、3930.14万元,占比10.12%、2841.62万元,占比12.81%。

来源:联特科技招股书(上会稿)制图:富凯IPO财经

来源:联特科技招股书(上会稿)制图:富凯IPO财经

    富凯IPO财经比对优迅科技招股书(上会稿)第1-1-113页显示,优迅科技报告期内2021年1-9月、2020年、2019年武汉联特分别位于第二大和第一大客户,销售金额分别为2159.60万元,占比21.11%、4548.35万元,占比31.15%、2018.42万元,占比33.19%。

来源:优迅科技招股书(上会稿)制图:富凯IPO财经

    富凯IPO财经财经通过联特科技和优迅科技同年度(2019年、2020年)购销金额发现,联特科技2019年向优迅科技采购金额2841.62万元,优选科技向联特科技销售金额2018.42万元.联特科技2020年向优迅科技采购金额3930.14万元,优选科技向联特科技销售金额4548.35万元.两个完整年度购销金额合同相差823.2万元和618.21万元,两个完整年度购销金额相差1441.51万元。海通证券和国泰君安证券谁在在美化财务数据?

 

来源:联特科技招股书(上会稿)/ 优迅科技招股书(上会稿) 制图:富凯IPO财经

联特科技供应商优迅科现场督导多项问题涉及联特科技 优迅科技硬核回应武汉联特验收过程亦未发现问题”“产品返厂检修不属于产品设计及制造工艺上的质量问题

    富凯IPO财经了解到,联特科技 2020 年向优迅科技采购的 100G 产品主要为10km 传输且内置驱动器方案产品,该方案产品成本和单价相对较高。2021 年以来, 10km 传输的 100G 产品市场需求主要为低成本的外置驱动器方案产品,产品方案的变化导致武汉联特 2021 年向公司采购的 100G 产品规模减少。

    富凯IPO财经查看优迅科技第三轮询问反馈回复显示,“根据督导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武汉联特销售 2.5G/10G/100G OSA 产品,部分销售后返回产品未在收入明细表和出入库明细表中记录,截至 2021 年 7 月,武汉联特 100G 产品向发行人返厂检修共 6,647 只,占发行人向其 100G 产品销售量比例20.94%,2.5G 和 10G 产品返厂检修分别为 1,723 只和 794 只;”

现场督导问题:发行人对于返厂检修产品未在收入明细表和出入库明细表中记录的原因

    优迅科技回复:客户提出返厂检修等售后需求并返回产品后,公司对返回产品进行登记,记录返回产品编码、型号、数量、销售客户、客户返回日期、客户反馈问题、复检分析及后续处理、发回客户日期等情况,形成售后产品出入库明细记录。返厂检修产品存入公司售后维修库,与公司产成品等存货分别管理。客户返厂检修产品均已通过验收确认收入且已收到回款,不属于公司的存货,故收入明细表和存货 出入库明细表中无返厂检修产品的记录。

    综上,公司对于返厂检修产品未在收入明细表和出入库明细表中记录的原因具有合理性。

现场督导问题:发行人与武汉联特销售合同中有关验收标准、风险报酬/控制权转移、 付款进度、返厂检修等主要约定及实际执行情况,发行人是否存在对其他客户 销售产品返厂检修的情况及原因

    优迅科技回复:公司与武汉联特签订的合同约定,自公司货物经武汉联特验收之日起货物的所有权归武汉联特所有,货物的损毁和灭失的风险由武汉联特承担;验收标准包括包装完好、无货物损坏或数量短缺、抽样检验合格等;货物检验合格后武汉联特依据双方约定的付款条件向公司支付货款;公司保证货物自武汉联特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免费提供修理和更换等售后服务。上述具体合同条款约定已申请信息豁免披露。

现场督导问题:返厂检修的原因、具体检修内容以及相关产品的后续处理方式,再次发 货后武汉联特的确认情况,是否出现再次发货后再次检修或退回的情形

    优迅回复:(1)公司围绕产品质量建立了较为严格的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 公司建立了对产品质量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关键节点进行多次质量检测,产成品均经检测合格后办理入库,产成品销售出库时再次复测产品功能及参数,确认产品符合客户要求后方可向客户发货。公司向武汉联特销 售的 100G 产品均标有唯一识别码,识别码对应唯一产品跟踪单,记录每一步骤的操作日期、操作人员、生产过程中的重要参数指标、关键节点质检情况等,能 够保证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

    (2)返厂检修的原因、具体检修内容以及相关产品的后续处理方式公司向武汉联特销售 100G OSA 产品后,武汉联特提出发现部分光模块存在部分通道光功率指标与既定指标偏差、部分通道眼图信号质量不佳等问题,因此与公司沟通将公司产品返厂检修。公司收到武汉联特返回产品后根据自身产品售后流程先对产品进行复检并分析问题原因,与武汉联特沟通复检情况,经武汉联特认可后根据需要进行维修。

现场督导问题:武汉联特对发行人退换货的主要产品,返厂检修与退换货的主要区 别,武汉联特对发行人 100G 产品进行大量返厂检修而非退换货的原因

    优迅科技回复:报告期各期,公司退换货产品金额分别为 105.33 万元、31.38 万元、189.02 万元和 93.51 万元,其中武汉联特退换货金额分别为 0 万元、5.38 万元、13.57 万元和 0 万元退换货产品主要为 2.5G、10G OSA,100G OSA 退换货较少。公司根据与武汉联特的合同约定,对武汉联特提出返厂检修及退换货的产品分别进行返厂检修和退换货相关的业务和会计处理。武汉联特对公司 2.5G、10G、 100G 产品均同时存在要求返厂检修和退换货的情况。

    返厂检修产品根据与客户的沟通对接进行处理,复检维修完毕发回客户,复检维修过程发生的费用计入销售费用退换货产品经检测确属公司产品质量责任的公司相应办理退换货,退换 货产品入库时冲减收入成本,发出换货产品并经客户验收后重新确认收入。

 武汉联特对公司 100G 产品主要要求进行返厂检修而非退换货的原因主要如下:

    (1)公司对退换货的申请及审批要求较为严格,公司产品出厂均进行检测并附带检测合格报告,一般不允许出现大批量退换货的情形,而公司基于友好合作关系会积极响应武汉联特的返厂检修需求;

    (2)相关产品指标误差主要出现在多通道 100G 批次产品中部分产品的部分通道,且公司向其发出商品时附有检测合格报告,武汉联特验收过程亦未发现问题,将产品返回检修有助于双方进一步分析明确误差原因,共同找出并解决产品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完善改进产品性能;

    (3)产品返厂检修不属于产品设计及制造工艺上的质量问题。综上, 武汉联特对公司 100G 产品主要进行返厂检修而非退换货的原因具有合理性。

现场督导问题:武汉联特 100G 光模块报告期各期的持续销售金额情况、采用的具体 方案及主要光器件供应商;外置驱动器方案成本较低,但武汉联特不继续向发 行人采购的原因,并结合上述情况,进一步说明 2021 年武汉联特向发行人采购 100G 产品金额显著下降的原因

    优迅科技回复:根据武汉联特披露的信息,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武汉联特 100G 光模块销售收入分别为 3,025.37 万元、4,645.95 万元、11,866.39 万元和 6,650.59 万元,其中 10km 传输产品 2020 年度主要销售内置驱动器方案2021 年 1-6 月主要销售外置驱动器方案。武汉联特 100G OSA 等高端 BOX 型光 器件的供应商主要为住友电工、辽宁优迅以及部分光器件经销商,委托加工较少。

    10km 传输的 100G 外置驱动器方案产品的技术难度相对较低,且2021 年该 产品市场价格和利润空间下降较快,因此公司 2021 年将主要研发精力投入 40km、 80km 传输的 100G OSA,与多家客户进行了 40km 以上传输的 100G OSA 产品的 验证和销售。同时公司在产能有限的情况下优先生产毛利率较高的 2.5G、10G OSA 产品,未着力在 10km 传输的 100G OSA 产品方面进行市场开拓。

    公司 2021 年向四川华拓等其他客户销售了 10km 传输的100G OSA 外置驱动器方案产品。除向武汉联特销售 10km 传输的 100G OSA 产品外,2021 年公司还向其销售了 30km 传输产品。2021 年武汉联特亦向公司进行 10km 传输的 100G 外置驱动器方案产品询价,虽然双方暂未在价格等商业条款上达成一致签订销售 合同,但持续在 100G 及以上多种方案产品上进行合作对接。

    100G 光模块、光器件产品属于前沿产品,技术发展导致下游市场对不同细 分产品的需求存在波动和变化。武汉联特前期向公司采购的 100G OSA 产品主要 为 10km 传输且内置驱动器方案产品,2021 年市场需求变化后对于技术难度相对较低的 10km 传输且外置驱动器方案产品未选择向公司采购,导致武汉联特 2021 年向公司采购的 100G OSA 产品规模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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