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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时尚违规减持刚收两份罚单 我乐家居股东挑战“减持新规” 股价8连板后股东减持 董秘徐涛未勤勉尽责

更新时间:2023-09-06 22:48点击:来源:作者:

8月27日晚,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证监会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旨在进一步规范股东减持行为。新规从破发、破净和分红三个维度对股东减持进行了严格限制,被市场称为“史上力度最强、最严的减持新规”。

根据新规,如果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也需要遵守这一规定。如果上市公司披露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也需要遵守这一规定。

东方时尚大股东“顶风”

违规减持同时收到两份罚单

8月30日晚,东方时尚(603377.SH)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在已明确知晓相关要求的情况下,仍于8月2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40万股,违反了相关规定。

8月27日,上交所已将相关要求通过公司告知控股股东。对此,东方时尚表示,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的减持是由于对相关要求理解不准确,在认真学习理解相关要求后,立即停止了减持,并对投资者深表歉意。东方时尚投资承诺,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尽快购回已减持的股份,并在今后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自身交易行为,维护中小投资者股东的权益和资本市场的良好运行。

9月6日晚,东方时尚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对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的处罚决定。东方时尚投资于2023年8月2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东方时尚股份340万股,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东方时尚投资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要求其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切实规范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行为,依法依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同日,上交所也对东方时尚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处罚。东方时尚投资于8月28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3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7%,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的相关要求。考虑到东方时尚投资承诺将购回已减持股份,且如涉及收益将归上市公司所有,上交所决定对东方时尚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予以监管警示。

图片来源:东方时尚公告

图片来源:东方时尚公告

我乐家居股东挑战“减持新规”

股价8连板后我乐家居股东减持

9月6日,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乐家居”,603326.SH)在A股开盘后不久再度涨停,实现8连板,收盘价为16.13元,市值达到50.89亿元。自2023年8月28日至9月6日,我乐家居,603326.SH股票连续十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00%,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形。

同期,上证指数累计上涨幅度为3.07%,而我乐家居股票短期涨幅严重高于上证指数,存在市场情绪过热的情形。然而,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此外,我乐家居股票自2023年8月28日至9月6日区间累计换手率为31.66%,9月6日换手率为14.69%,显著高于此前交易日。

图片来源:东方财富网

当晚,我乐家居发布异动公告称,经公司与其他股东核实,截至2023年9月6日收盘,公司股东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4200股,持股比例为0.0013%,较2023年6月30日持股数量2244.04万股、持股比例7.1124%大幅下降。

期间,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为2244.04万股,减持比例为7.1124%,并买入4200股。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股东核实股份变动情况。

图片来源:我乐家居公告

9月6日,我乐家居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上交所下发的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股东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福娟、烟台埃维管业有限公司、西藏埃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烟台埃维商贸有限公司作为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持股比例变动达到5%时应当进行报告和公告,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3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股票。

同时,上交所要求公司立即同相关股东核实股份减持情况,并回函明确列示相关股东于上述时间区间内的股份交易及持股比例变动明细;立即自查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情形。

要求公司董监高勤勉尽责,督促公司大股东认真学习相关规定,规范自身减持行为,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图片来源:我乐家居公告

根据我乐家居公告,公司第三大股东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福娟、烟台埃维管业有限公司、西藏埃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烟台埃维商贸有限公司在2023年6月30日合计持有22,440,408股,持股比例为7.1124%。截至2023年9月6日收盘,这些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已经降至4,200股,持股比例仅为0.0013%。在此期间,他们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了22,440,408股,减持比例为7.1124%,并买入了4,200股。

我乐家居董秘徐涛未勤勉尽责

我乐家居成立于2006年,实际控制人为缪妍缇(NINA YANTI MIAO)和汪春俊。缪妍缇女士与汪春俊为夫妻关系,徐涛任副总经理兼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徐涛作为我乐家居董秘负责协助董事会主席处理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股权事务管理等。确保公司的合规运作和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进行了规范,同时也对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和义务进行了明确。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徐涛作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有责任督促公司大股东认真学习相关规定,规范自身减持行为,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参考资料
1、网络媒体
2、东方时尚公告
3、我乐家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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